“我们这次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实行‘对账销号’,以促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通过‘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长效化。”日前,桃源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
近期,桃源县坚持提高站位,紧跟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把强化问题整改作为巡视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明确各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推进被巡察党组织常态化整改,被巡察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时要做好交接工作,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在抓好自身任务落实的同时,共同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强化巡察机构对整改任务的全程跟踪监督。明确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各自的职责任务,巡察办主动作为,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发起者、推动者、综合者,做到“补位”而不“越位”。县委换届后,对上届县委共11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督导“回头看”,十二届县委共巡察173个党组织,反馈问题1557个,目前全面完成整改党组织166个,完成整改问题1549个,整改率进一步提升达到99.48%。
加强统筹衔接,抓实日常监督。督促相关单位紧盯整改不放,坚持一抓到底。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形成合力,实行整改方案联审,日常监督联查。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方案进行各方联审;成立专项督导组,运用现场指导、问题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联查,严格督导,确保整改实效。截至目前,第一轮被巡察的12个单位反馈的175个问题中,完成整改146个,整改率83.43%,进一步强化了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了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
推动长效治理,深化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有关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及时反馈;坚持以巡促建,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长效常态管理;坚持以巡促治,对发现行业领域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汇报,以点带面推动更大范围内的全面整改,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转变,真正把巡察的过程变成促进工作、净化政治生态的过程。(桃源县委巡察办 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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