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源县陬市镇中学副校长曾宏武 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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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廉洁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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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根据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2012年9月13日公开发布)及常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常办﹝2016﹞27号)有关要求,9月23日,桃源县纪委县监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9月24日(星期四)15时40分许,桃源县纪委县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在陬市镇中学督查时,发现该校副校长曾宏武中午与他人就餐饮酒后回校上班。经查,9月24日12时18分,陬市镇中学将县纪委县监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学校班子的微信群进行了转发。曾宏武漠视纪律、顶风违纪。9月25日,经桃源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曾宏武陬市镇中学副校长职务,并对曾宏武予以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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