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来管管这件事,社区乱收费,3000多块钱的收据还在我手上,你们看看……”2月9日上午,桃源县漳江街道纪工委来了一位约莫七十岁左右的老大娘,反映自己被违规收费的问题。
经过一番询问了解到,老人是桃源县漳江街道西苑社区的周大娘。在县城区某老旧小区进行棚改拆迁时,周大娘选择了回迁安置,于2018年4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享受了国家给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同时,在建房期间,社区考虑到周大娘在外租房困难,又为其申请了公租房过渡。
这本是一件为群众排忧解困的好事,为何又变成了周大娘口中的“糟心事”?
通过了解当时政策、走访询问当年经办人得知,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清不透,认为周大娘不可以同时享受公租房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两项政策,而周大娘的拆迁房共40平方米,按当时的棚改政策可享受每月600元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每月承担的公租房租金只有400元,这样就产生了每月200元“差价”。按照周大娘实际租住18个月计算,收取了共计3600元。
那么,这笔“差价”确实属于违规收费。
一周后,在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下,西苑社区配合,周大娘的回迁安置费“差价”最终被要求退回,街道纪工委对当时的经办人及其关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3月21日早上,我刚进办公室,只见简书记正收拾东西准备出门,“正等你呢,小吴,今天上班第一件事,我们给周大娘送钱去,社区工作人员也会一起去给周大娘道歉。”
“没想过去5年了,这笔钱竟然还能退给我,太感谢你们了……”周大娘笑容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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