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八届常德市委经济园区专项察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4月20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于对桃源高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向桃源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桃源高新区党工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诚恳的态度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并迅速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整改事项,将14个问题逐一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局室,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高新区党工委积极向县委汇报巡察整改工作,在县级层面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桃源高新区第一书记为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调度高新区巡察整改工作。同时桃源高新区建立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内部责任分工,由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双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县经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各局(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高新区纪工委,由纪工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桃源高新区《关于落实市委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整改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时间节点。《整改方案》先后3次报县委巡察办初审、2次报市委巡察办审核、最后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定稿后正式以党工委文件印发,做到了整改工作有的放矢。
(三)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对整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销号。
(四)强化整改调度督导。高新区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调度会2次,并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开辟专栏按照要求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截至10月25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在巡察期间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桃源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增加“第一议题制度”共8条,“第一议题”纳入党工委扩大会议必学内容,并长期坚持。二是领导班子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就相关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推动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盘活难度大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经投公司对22宗闲置土地开展自清自查,截至目前已开发利用7宗,对剩余15宗地块分别制定中长期处置工作规划。二是对19宗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已开发建设3宗,剩余16宗土地中已完成立项拟进入招拍挂程序1宗,其余15宗因未完成征拆、临近高压线、位于泄洪区等因素影响暂不具备开发条件。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经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列席会议,相关领导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进一步规范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意见》(桃委﹝2018﹞5号)文件,并开展合法性审查,从制度上从严规避类似问题。二是对提前兑现优惠政策、变相返还土地款问题开展自清自查,对兑现优惠政策初审、复核人员把关不严、审核失职的责任人员予以警示谈话。三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对建材产业园二期项目多返的6.06万元土地协议款收缴到位。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就相关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资产回购有漏洞,协议签订不明确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经投公司对“资产回购未履行协议”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二是制定《存量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规章制度形式严格规范资产回购行为,规避资产回购风险。三是对两家企业应支付的回购款下达催收函进行催收。四是修订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园区企业签订协议的法审机制,对合同管理出台11条规范性要求,切实防范国有企业回购资金风险。
5.债务化解任务艰巨,还本付息压力较大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经投公司制定2023年-2030年《还本付息计划方案》,分别对三类债务共58笔资金制定还本付息计划。二是制定《融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并管控债务风险。三是县经投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做自我批评、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债务风险意识,从严规范举债行为。
6.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履行责任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桃源高新区安委会制定《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42条具体举措》和《桃源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二是对安全生产问题整治情况开展自清自查,分析原因,并由管委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安监站工作人给予警示谈话。三是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排查企业台账》。
7.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坚决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高新区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就“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对“两个责任”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专题学习。三是党工委会议研究纪工委干部配备问题,按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相关要求,重新研究明确纪工委副书记、纪检专干,下发任免文件。四是选派纪工委书记先后参加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县委党校第二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全程参加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加强履职监督能力。
8.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清自查,分别就未批先建、规避政府采购、决策随意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后续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效益。二是制定《桃源高新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及《桃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桃政办发﹝2021﹞1号)等工程招投标、施工质量监理、检查验收等制度,严格防止再次出现类似现象。三是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对《政府采购法》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就相关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管委会主任针对认证不足、决策随意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给予警示谈话。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对会议费超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开展自清自查。二是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制定《桃源高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同时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强化联企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三是由财政派驻组负责人给干部职工上财务知识业务培训课,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四是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纪工委书记对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桃源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共19条,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堵住财务漏洞,降低廉政风险。二是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示谈话。三是对摄像头及电脑等固定资产予以补登,今后严格做到固定资产信息应纳尽纳。四是向杨某等6名劳务派遣人员违规发放的综治及文明单位奖问题下达《催收函》,目前除一人离职无法联系未收缴到位外,其余5人共8000元已收缴到位。五是开展“每月讲堂”活动,把财务业务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1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工委会议,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专题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及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修订《桃源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健全《高新区党工委会议制度及党工委扩大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三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就相关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2.干部队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干部职工教育学习培训方案》,已开展财务、党建、安全生产、五好园区创建等知识培训,通过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加大园区干部专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本领。二是鼓励高新区住建、安全生产等专业性强岗位的年轻干部考证考级,更好地达到人岗相适。三是推行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桃源高新区大部制整合运行实施方案》,并研究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为专业型人才提供干事创业平台。四是分管领导对因业务不熟悉而越权立项审批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1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桃源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完善《高新区党工委会议制度及党工委扩大会议制度》,切实强化党建议事规则,防止党建与业务“两张皮”。二是将党建业务纳入“每月讲堂”培训内容,由党工委副书记给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党的组织生活》业务辅导课。通过对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工作程序,防止党内政治生活程序不清、批评不严肃、互评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对企业失联党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失联党员台账(《失联党员花名册》)共4人,进一步加强对失联党员的跟踪管理。四是高新区党工委对园区37家两新组织党支部书记或企业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两新组织履职能力,并落实好《桃源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桃组发﹝2020﹞3号)文件精神。五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及相关班子成员就有关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六是党工委书记对机关支部支委委员共6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14.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桃源高新区管委会2023年度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和《请休假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召开高新区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考勤制度》和《请休假管理制度》,并对上自由班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张某、王某进行公开通报,开展集体警示教育。三是对2名因病长期上自由班人员分别安排在产业发展局和投资促进与项目推进中心工作。四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书记及分管领导就相关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对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陬市园区涉一类污染物问题整改反映出的工作不落实问题,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对分管领导及生环派驻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市委专项巡察是对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厚爱,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巡察整改中做到立责、明责、履责。党工委书记进一步发挥整改第一责任人作用,带头整改、调度整改、督促整改,在整改工作上持续发力,坚决杜绝虚假整改。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党工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纪工委牵头具体落实,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梳理,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长期坚持,因客观原因一时未整改的问题要持之以恒抓好长期整改。继续完善整改工作台账,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巡察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园区各项工作步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从问题入手查找根源,对症下药,综合施策。既要立足治标,推进“当下改”的措施,也要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制度。把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围绕用权、治权等关键节点,抓住党建、选人用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强化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真正把权力送进制度的“笼子”。
中共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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