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4日至6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团桃源县委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团桃源县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团桃源县委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放在第一位,对巡察组反馈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全盘接受,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整改到位。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牵头安排部署、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对所有问题全部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落实具体责任和整改要求,对标对表,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截至2024年3月5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2个,长期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二是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共青团桃源县委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并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
(2)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3)制定了《面向全县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团员和青年进行理论学习;
(4)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支部书记对分管组织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2:落实团中央关于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1)向县委组织部提请免去原团县委挂职副书记职务;
(2)新配备一名挂职副书记,增强工作力量;
(3)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团县委班子成员分工及办公室职责的通知》。
问题3:发挥“引领、组织、服务青年”桥梁纽带作用不明显。
一是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不够;二是联系服务青年活动开展不够;三是“青年之家”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在“桃源青年”公众号开设了“团团小课堂之桃源红色故事”专栏;
(2)制定了宣讲团成员宣讲计划,进一步明确宣讲方式及内容,并将宣讲资料进行存档;
(3)制定了《桃源县共青团工作调查问卷》,向各行各业青年代表广泛征求对团县委班子和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将防溺水工作制成歌曲视频发布在“桃源青年”公众号,用耳熟能详的童谣歌曲告知防溺水工作事项;
(4)完善《2023年度基层团委主要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青年之家”作用发挥具体要求纳入对乡镇(街道)团(工)委考核内容;
(5)联合县司法局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活动,切实加强团委在预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发挥“引领、组织、服务青年”桥梁纽带作用不明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支部书记对分管团组织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对分管宣传工作、预青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4: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抓的不牢。
一是基层团组织建设薄弱;二是对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不到位;三是团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长期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班子会研究团费收缴工作;
(2)完善了《2023年度基层团委主要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开展主题团日及规范团费收缴等工作要求;
(3)召开了“桃源县共青团2023年度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务虚会”,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4)将基层团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开展主题团日等工作纳入了党建带团建专项巡察的检查内容,避免组织生活制度流于形式;
(5)通过协同办公平台下发了《关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团组织的通知》,对县直单位建团情况进行摸底,指导达到建团条件的单位建立团支部;
(6)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团干部培训;
(7)支部书记对团组织工作分管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团组织工作分管领导同志对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理论学习机制落实不到位;二是阵地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三是工作责任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班子会议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桃源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完善了《桃源共青团2023年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3)建立了《团县委微信群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4)完善了《团县委意识形态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5)完善了《团县委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指标;
(6)对单位党员干部违规信教问题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建立了台账;
(7)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支部书记对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宣传工作领导同志对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6:保密工作有欠缺。
一是定密管理不完善;二是工作秘密管理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共青团桃源县委工作秘密管理制度》和本单位工作秘密事项清单;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保密工作有欠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书记对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同志对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7: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共青团桃源县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
(2)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建立了《共青团桃源县委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加强风险防范;
(3)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8:工作作风不实。
一是干部作风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三是部分活动开展形式化。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团县委干部作风管理制度》,对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整顿干部作风;
(2)召开了青年联合会成立大会;
(3)完善了《2023年度基层团委主要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学社衔接工作实行定期通报督促;
(4)开展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围绕青年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座谈调研,并通过政协云平台上交题为《关于培育三类人才赋能乡村振兴的提案》;
(5)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工作作风不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支部书记对分管办公室、团组织工作的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支部书记对分管学校部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9: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
一是审批程序不到位;二是报账附件不全;三是存在跨年度报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团县委财务管理制度》;
(2)对财务审批程序不到位、报账附件不全、跨年度报账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均为程序上的失误,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财务人员负具体责任;
(3)对购置的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进行了固定资产补记;
(4)支部书记对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同志对财务出纳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5)召开了干部大会,学习了《团县委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四风”风险教育。
问题10:团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团员流动性强,团费收缴随意,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建立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桃源县委员会团费汇缴专户”;
(2)建立了《桃源县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3)将基层团费收缴工作纳入了党建带团建专项巡察的检查内容,加强监督管理;
(4)支部书记对分管团组织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团组织工作领导同志对工作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
问题11: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说明情况;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未见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规范了会议记录,区分了党建会议记录本、党风廉政会议记录本、学习记录本和工作会议记录本;
(4)支部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同志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12: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一是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二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三是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说明情况;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支部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同志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13: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支部阵地建设,设立了“党员活动室”标牌,悬挂了党旗党徽及入党誓词,相关制度已上墙,设立了党建活动宣传栏;
(2)更新了党务公开栏;
(3)支部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同志开展了警示谈话;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同志对工作人员开展了警示谈话。
问题14:聘用财务岗位人员程序不合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通过政府采购平台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会计咨询顾问服务合同;
(2)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对聘用财务人员程序不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巩固整改成果,强化责任担当。
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重点整改任务攻关。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整改工作,在整改中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将整改的过程变为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过程。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巩固整改成效;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三)继续强化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622601。
中共团桃源县委党支部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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