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桃源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桃源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6名,分综合类、执纪执法类、机关财务类三类职位。统筹在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安排。其中:执纪类2名,综合类2名,机关财务类2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含参照管理)的单位且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满足选调单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4.现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机关财务类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除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30日。
三、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试用、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方式:可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的,将《2021年桃源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需盖编制所在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证明材料等扫描上传到指定电子邮箱(250213965@qq.com)。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现场报名的,提供《2021年桃源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等。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月5日。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后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taoyuan.gov.cn/)、桃源党建网站(https://www.taoyuandj.cn/)公示。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6日在桃源县纪委县监委三楼组织部(306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5:1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否则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笔试范围见附件1;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桃源党建网发布。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他材料等。
3.面试(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选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综合计算,总成绩相同的(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三)体检。根据选调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
(五)公示与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桃源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试用对象。在桃源县人民政府网、桃源党建网发布公告。对拟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试用人员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1个月。
(六)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相关要求
整个选调工作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桃源县人大、县纪委县监委干部监督室的监督下开展。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
附件1:2021年桃源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桃源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桃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桃源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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