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三阳港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三阳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涉及我镇的5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我们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巡察反馈后,镇党委高度重视,于3月20日下午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部署、责任、落实“三到位”。4月1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4月14日上午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通报整改进展并开展相关培训;5月9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张志强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见人见事见责;5月22日召开全镇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工作举措
对照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项问题,我们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把关定向;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结合分工提出整改意见;各站所办逐条梳理、深入自查,制定针对性措施,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注重深挖“症结”、完善制度,推动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查找差距、锤炼队伍、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三)坚持标本兼治,拓展整改成效
我们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强化跟踪问效。将整改落实与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结合,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与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打造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修订或完善制度13项;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成效不巩固,相关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接续用力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接续用力不够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分解责任、细化到人。
(3)针对会议记录不完整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镇党政办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力度不够方面。
2.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力。一是乡风文明建设存在弱项。二是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三是帮扶政策落实走样。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不力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出台了《三阳港镇麻将馆、棋牌室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3)开展了整治麻将馆、棋牌室乱象专项行动。
(4)出台了《三阳港镇倡导文明赈酒新风工作方案》。
(5)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专项督查。
(6)出台了《三阳港镇以“秀美桃源”为主题的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相关工作标准》。
(7)对帮扶政策落实走样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8)针对乡风文明建设存在弱项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9)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够有力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
(10)针对帮扶政策落实走样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11)针对帮扶政策落实走样的问题,由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对各村分管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二是行政执法力度偏软。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行政执法力度偏软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
(3)对“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进行了自清自查。
(4)建立了《三阳港镇巡查巡逻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自建房政策宣传,对辖区内建房户进行全过程监督。
(5)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各村(社区)宅基地协管员开展了农村建房管理业务培训会。
(6)针对“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工作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7)针对行政执法力度偏软问题,由党委副书记对时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现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履行“两个责任”有欠缺。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二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履行“两个责任”有欠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
(3)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了《内部管理制度》。
(4)对镇纪委2020年以来执纪监督情况开展了自清自查。
(5)建立了《三阳港镇协作联动监督机制》,统筹基层纪检监察力量。
(6)出台了《三阳港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7)组织各村(社区)纪检委员(监督联络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专题培训。
(8)召开党委会、村“两委”班子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9)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由党委副书记对时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现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镇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5.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无公函接待。二是超陪客人数接待。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
(2)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三阳港镇内部管理制度》。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由党委书记对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了警示谈话;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分管机关内务负责人、分管计生工作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镇党政办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时任镇计生办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对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二是财务人员工作不严谨。三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
(2)组织镇、村级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人、分管工会工作负责人、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党委副书记、镇长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4)针对财务人员工作不严谨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5)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工会工作负责人、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7.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较突出。一是工程合同签订审核不严。二是公司承接工程付款给个人。三是“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三阳港镇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2)对2021年以来工程项目情况开展自清自查。
(3)召开了支村“两委”班子会,学习了“四议两公开”制度。
(4)对镇、村级报账员开展了业务培训。
(5)按照《三阳港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6)针对工程合同签订审核不严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7)针对公司承接工程付款给个人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8)针对“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9)针对工程项目无预留质保金问题,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了警示谈话。
(10)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
8.“三资”管理不到位。一是集体资产“权责不清”。二是集体经济资金有流失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全镇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进行了清查。
(2)针对“三资”管理不到位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四)反馈问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履职尽责有落差方面。
9.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不及时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建立了《三阳港镇2025年度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3)在集镇范围内开展路灯故障排查工作。
(4)在全镇范围内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大排查。
(5)依托《三阳港镇以“秀美桃源”为主题的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相关工作标准》,开展了巡查巡逻整治。
(6)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摸排工作。
(7)下发了《三阳港镇村级“三务”公开工作提示》。
(8)针对回应群众关心关切不及时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10.重点民生问题发力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三阳港镇向县交通运输局提交了专题报告并纳入了“十五五”规划。
(2)针对重点民生问题发力不够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3)针对相关村移民广场使用效率低问题,由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做好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提高资源利用率。
11.履职尽责有欠缺。一是耕地保护监管有缺位。二是“空心房”管理存在漏洞。三是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1)对全镇范围内违规建房情况进行了清查。
(2)建立了《三阳港镇巡查巡逻工作机制》。
(3)对全镇范围内存在的空心房进行了摸排和整治。
(4)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清查。
(5)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6)针对耕地保护监管有缺位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农村建房工作负责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相关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7)针对“空心房”管理存漏洞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秀美桃源”提升工程工作负责人、相关村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8)针对行政执法不严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时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警示谈话,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提醒谈话。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对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五)反馈问题: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组织力提升不明显方面
12.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不足。一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二是党政办履职尽责有欠缺。三是统战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不足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召开党委会学习《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3〕22号文件)。
(3)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更换了符合要求的会议记录本。
(4)对全镇范围内宗教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5)针对党政办履职有欠缺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分别对时任党政办主任、镇党政办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
(6)针对统战工作存漏洞问题,由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办副主任、统战专干进行警示谈话。
13.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有差距。一是“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主题教育走形式。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有差距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完善了《三阳港镇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对全镇范围内书店文体店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4)制定了《三阳港镇2025年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明确了2025年班子成员各自分管的意识形态阵地和相关工作责任。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由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办副主任、宣传专干进行警示教育。
14.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民主测评不严肃。三是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等相关规定。
(2)对全镇2020年至今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了自清自查。
(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下发了《三阳港镇民主评议党员“五严禁”》。
(4)相关村召开了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了教育,学习了民主评议制度等。
(5)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
(6)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分管领导对镇党建办专职副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
(7)针对民主评议中出现的问题及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由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别对村级事务联络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15.干部队伍建设存短板。一是对下属单位人员配备不优。二是对支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乏力。三是超计划聘用编外人员。四是年度述职走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按照程序更换相关敬老院院长。
(3)制定了《三阳港镇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工作方案》,并对各村(社区)支村“两委”班子成员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建立了台账。
(4)对全镇范围内聘用编外人员情况开展了清查,严格落实《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5)针对年度述职走形式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防止“过关”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落实到位。
(二)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结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三)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全面发展。将整改成果与日常监督、年度考核、干部使用等有机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效。镇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760368。
中共三阳港镇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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