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双溪口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双溪口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双溪口镇党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委书记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严肃整改,通过定期调度整改进度、及时通报整改结果,严格落实“一把手”督办机制,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快速部署推进。双溪口镇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于3月2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深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4月29日,组织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推动形成“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整改举措。双溪口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双溪口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方案中细化分解4大类14项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单管理台账,通过每月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推进会,严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持举一反三,长效建章立制。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要求,双溪口镇党委加大“治本”力度,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系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共完善《双溪口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工作方案》等现有制度13项,新建《双溪口镇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等制度8项,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工作目标。
截至10月21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修订或完善制度21项;巡察移交的11件信访件,已办结11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成效未巩固。
1.整改成效未巩固。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依旧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建立了《双溪口镇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分解责任、细化到人;
(3)下发《关于印发〈双溪口镇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明确公开栏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
(4)下发《关于成立乡镇财务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双溪口镇财经领导小组,建立《双溪口镇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经费管理;
(5)召开镇村两级报账员会议,学习《双溪口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有关内容。
(二)反馈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二是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化。三是党纪学习教育敷衍走过场。四是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五是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六是贯彻落实统计工作要求有欠缺。七是落实保密工作要求有差距。八是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有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双溪口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建立了《双溪口镇干部职工每月理论学习方案》,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理论学习;
(2)召开镇干部职工会,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召开保密工作培训会,学习《双溪口镇保密制度汇编》;
(3)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建立了《双溪口镇干部职工宗教信仰管理台账》;
(5)制定了《双溪口镇2025年度纪律检查工作计划》,完善了《双溪口镇意识形态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双溪口镇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
(6)制定了《双溪口镇宗教场所隐患摸排方案》,对摸排频率、内容进行明确要求,建立了《双溪口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7)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信教群众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8)完善了《双溪口镇办公计算机管理台账》;
(9)统一采购信创电脑9台,包括8台台式、1台便携式;
(10)与3名编外社会人员所在的龙盛公司解除购买服务协议;
(11)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化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相关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2)针对党纪学习敷衍走过场的问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相关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对宣传专干进行警示谈话;
(14)针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对统战专干进行警示谈话;
(15)针对统计工作落实欠缺的问题,分管统计工作的副镇长对统计专干进行警示谈话;
(16)针对保密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镇党委副书记对保密专干进行警示谈话;
(17)针对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不足的问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人事专干进行提醒谈话。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非农化”整治工作不实。二是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是村级债务化解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双溪口镇耕地“非农化”存量清零工作方案》,对全镇问题地块情况进行清查,已完成耕地恢复任务省级审核验收;
(2)建立了《双溪口镇问题地块管理台账》;
(3)完善了《双溪口镇党委会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4)制定了《双溪口镇债务化解工作方案》;
(5)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针对“非农化”整治工作不实的问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现任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书记对一字山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7)针对村级债务化解不力的问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11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警示谈话。
4.重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惠民补贴审核把关不严。二是安全隐患排查不精细。三是疫木除治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镇村两级农业保险专干开展工作培训,学习耕地地力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相关政策文件;
(2)对全镇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开展了自清自查,违规资金已退回县财政;另清查发现多申报的补贴已退缴至县纪委;
(3)来镇政府反映未获补贴的3名种粮大户的信访问题已经处理完成;
(4)通过送策上门方式对种粮大户开展惠农补贴政策宣传40余人次;
(5)完善了《双溪口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6)各村(居)联村干部对所联村(社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7)对各村(社区)安全生产专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警示学习;
(8)完善了《双溪口镇疫木除治工作方案》,建立了《双溪口镇疫木除治管理台账》,对全镇松材线虫病疫木情况进行清查,均已完成除治;
(9)一字山、金紫山两村疫木除治均已完成并验收通过;
(10)针对惠民补贴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对时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业领域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对洞湾村会计、龙珠山社区会计、一字山村会计进行警示谈话;
(11)针对安全隐患排查不精细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安全工作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安全生产专干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书记对时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杨家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12)针对疫木除治不力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一字山村、金紫山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对时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领域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5.履职尽责意识有欠缺。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二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三是行政执法宽、松、软。四是个别镇村干部责任心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关于印发〈双溪口镇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将三务公示类别、公示内容及要求纳入管理制度;
(2)对各村(社区)村民监督委员会公章进行清查,查出东阳山村和金紫山村公章未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现已将公章归还给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
(3)对全镇不清不全、滥用自由裁量权、重复罚款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清自查,1本卷宗存在执法文书事实不清的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立案处理,给予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4本卷宗存在执法文书资料不齐全的问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补齐相关案卷材料;杨某红案卷疑似重复处罚问题,经查,系案件经办人遗失缴费凭证后垫资二次缴款,后来又找到了原始缴费凭证,时任经办人自愿放弃重复缴款部分退款;3本卷宗存在行政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经查,罚款符合当时实施规定;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无其他类似问题;
(4)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了岗位调整;
(5)龙珠山社区居民覃某侵占部分公路面积修建私房围墙的问题,已进行入户调查,个别征求意见,均表示覃某侵占公路前已加宽公路,未影响车辆出入与日常出行;
(6)镇纪委对一字山村村干部李某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经查,李某因连续性突发疾病长期请假,导致长时间无工作记录,现在李某已正常上班。镇党委副书记已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
(7)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金紫山村、东阳山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金紫山村、东阳山村党组织书记对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8)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全体村干部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对分管党务工作、时任分管政务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现任分管政务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党建办主任、组织专干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对党政办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9)针对行政执法宽、松、软的问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时任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进行提醒谈话。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坚决。一是违规公务接待。二是公务接待长期挂账。三是公务接待不真实。四是违规收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关于印发〈双溪口镇财经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2)退回了违规公务接待餐费至县财政局;超标准接待费用已退缴至县纪委;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双溪口镇财经管理制度》,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强调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
(4)针对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时任统战和综治政法稳定分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时任武装部部长、内务分管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对现任党政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公务接待长期挂账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
(6)针对公务接待不真实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现任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7.财经管理不规范。一是打款不规范。二是挪用专项资金。三是违规垫付医保资金。四是报账要素审核不严。五是违规报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双溪口镇财经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与管理;
(2)将专项资金调账至松线虫病疫区金紫山村,并对全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查,除巡察指出的问题外,无其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3)对全镇11个村(社区)2020—2024年村集体资金垫付医保账目进行清查,建立《双溪口镇医保垫付资金使用台账》,明晰账目,将补缴资金登记入账,后续将逐步收回;
(4)对打款不规范、报账要素审核不严、违规报账、多报支出的情况进行自清自查,经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存在打款不规范的问题;先锋村及杨家坪村存在报账附件不全的问题,现已将报账资料补充完整;龙珠山社区、东阳山村、一字山村、黄龙社区、烽火岗村、金紫山村存在违规报账的问题,经查,系相关村(社区)会计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缺少票据,违规报账,相关责任领导审核不严;幸福岗村多报培训费的问题,经查,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个人承担部分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商村(社区)给予资助,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过会同意统一报账,不属于多报支出;
(5)相关人员已补开劳务发票和租赁发票;
(6)对镇、村两级报账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双溪口镇财经管理制度》和报账注意事项;
(7)针对打款不规范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现任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
(8)针对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洞湾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对时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违规垫付医保资金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警示谈话;
(10)针对报账要素审核不严、违规报账、多报支出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现任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先锋村、杨家坪村、金紫山村、龙珠山社区、东阳山村、一字山村、黄龙社区、烽火岗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分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对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先锋村、杨家坪村、金紫山村、龙珠山社区、东阳山村、一字山村、黄龙社区、烽火岗村党组织书记分别对报账不规范的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8.“三资”管理有漏洞。一是固定资产未入账。二是固定资产无偿使用,造成村集体收入损失。三是违法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双溪口镇村级集体资源处置办法》;
(2)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出问题6个,已对应入未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调账,建立《双溪口镇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3)对全镇固定资产被无偿使用的问题进行自清自查,经查,先锋村、东阳山村、龙珠山社区固定资产存在无偿出租问题,相关人员现已将租金补缴至双溪口镇人民政府村级补助资金专户;
(4)对全镇固定资产出租情况进行清查,清查出黄龙社区、幸福岗村、一字山村和复兴社区共存在6个集体资产违法签订超长期合同,2个已中止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3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1个具有桃源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公证合同内容符合当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针对“三资”管理有漏洞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分管财政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分管农业工作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对东阳山村、先锋村、龙珠山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对现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杨家坪村、先锋村、一字山村、烽火岗村、东阳山村、龙珠山社区、幸福岗村、黄龙社区、复兴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对村会计进行警示谈话。
9.决策不科学。一是违规决策。二是违规选人用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镇政府与湖南大象山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约定的本金已退回洞湾村村委会;
(3)召开党委会,学习《桃源县规范村(社区)干部待遇报酬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
(4)对镇、村两级违规聘用人员进行自清自查,一是辞退超聘村干部3名,多发的工资已退缴至县纪委;二是对敬老院院长予以解聘;三是与3名编外社会人员所在的龙盛公司解除购买服务协议;
(5)对镇敬老院院长岗位人员进行调整;
(6)针对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进行警示谈话;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人事专干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洞湾村盲目决策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洞湾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10.工程建设领域乱象较多。镇村两级普遍存在工程量不真实、工程造价虚高、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简单粗放、名不副实、程序倒置、事后为了报账而做资料、“四议两公开”制度流于形式、虚列工程套取资金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双溪口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工作方案》,加强镇村工程全工程监管,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2)对镇、村(社区)工程项目开展自清自查,经查,66个工程问题中,其中12个已作为线索移交县纪委办理,32个移交镇纪委办理,对余下22个工程问题开展全面自清自查,经查,东阳山村、复兴社区、幸福岗村、先锋村、黄龙社区、杨家坪村、金紫山村7个工程存在虚列支出问题;
(3)将工程领域清查出的虚列资金退缴至县纪委;
(4)针对工程领域存在不正之风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现任党委副书记、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幸福岗村现任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东阳山村、复兴社区、黄龙社区、杨家坪村、龙珠山社区、金紫山村现任党组织书记、幸福岗村时任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警示谈话;东阳山村、幸福岗村、先锋村、复兴社区、杨家坪村、金紫山村党组织书记对监督委员会成员、村会计进行警示谈话;黄龙社区、龙珠山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会计进行警示谈话。
1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多发。二是干部工作作风问题纠治不力。三是纪委履职不力。四是“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先锋村发放误工补贴的情况进行了自清自查,该开支为大坝不同区域支出,且均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研讨通过;除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外,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3)针对自然资源所所长虚增非必要的测绘程序、镇综合执法大队违规办理执法文书并收款的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监委,并给予自然资源所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进行批评教育;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对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进行批评教育;
(4)对先锋村问题劳动合同、幸福岗村问题工程合同进行了自清自查,已全部更正合同日期并签字;
(5)完善了《双溪口镇2025年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双溪口镇2025年度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对镇村两级干部管理和工作作风进行了明确规定;
(6)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及镇村党员代表大会,学习《双溪口镇2025年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双溪口镇2025年度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7)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强调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
(8)针对干部工作作风问题纠治不力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先锋村党组织书记、时任幸福岗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对现任幸福岗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纪委副书记、四级监察官、镇干部职工印某、魏某进行警示谈话。
(三)反馈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力,存在执行党建制度打折扣、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
12.党的领导力弱化。一是存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二是非党员从事发展党员的党务工作。三是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出台了《双溪口镇党委会制度》《双溪口镇党政联席会制度》,完善了《双溪口镇“三会一课”制度》,对会议召开频率、参会对象、会议研究事项进行明确规定;
(2)召开党委会,学习了《双溪口镇党委会制度》《双溪口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3)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4)对全镇各村(社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现已完成整改;
(5)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学习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文件、制度,提醒了重点注意事项;
(6)针对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的问题,镇党委副书记对时任党政办主任、现任党政办主任进行警示谈话;
(7)针对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1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11名村(社区)组织专干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二是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三是民主评议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全镇11个村(社区)召开高标准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对镇、村两级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学习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文件、制度,提醒了重点注意事项;
(4)针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镇机关支部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
14.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力。一是存在村支两委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二是党建联络员队伍不稳定。三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认真。四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五是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六是党费收缴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双溪口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对村干部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定岗定责;
(2)召开党建业务培训会,深入学习党务工作文件、制度;
(3)建立了《双溪口镇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和教育培养进行规定;
(4)完善了《双溪口镇村级“二三四”台账》,将后备干部进行台账式管理;
(5)完善了《关于印发〈双溪口镇党建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党建相关各项工作要求;下发了《常德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填写说明》;
(6)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镇村两级党员违纪违法案件,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强调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
(7)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自清自查,党员发展存在补写会议记录、发展党员会议记录缺少关键要素和关键议程的问题,经查,会议均按期开展,系相关村(社区)组织委员责任心不足,工作不细致,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也未严格把关,导致在后期整理归档时,出现上述问题;黄龙社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到会人数未双过半,已重新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大会;一字山村岩桥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中断,已完成转接;
(8)对全镇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清查,查出问题3个,现已完成整改;
(9)建立了《双溪口镇村(社区)党费收缴台账》;
(10)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力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对1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镇党委书记对分管组织工作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镇组织专干进行了警示谈话,对站所联合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警示谈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11名村(社区)组织专干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对金紫山村时任组织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对3名先锋村干部进行了集体警示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回头检视完成整改问题。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尤其针对惠民补贴、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严抓制度落实,长期坚持我镇新制定、新完善的制度在各领域的执行,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以制度成果彰显整改成效。
(二)逐步推进长期整改问题。目前我镇纳入长期整改的问题为村级债务化解不力,镇政府高度重视,将债务化解问题纳入政府年度计划和届内计划,先部分化解一批,再制定新计划,同时重点关注陈旧债务群体,对急需用钱或有重病成员的家庭进行债务优先化解。由镇财政所季度统计化债情况,跟踪化债进度,确保化债安排落地见效。
(三)高度重视党务财务问题。党务方面,重点关注党员发展程序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逐环节检查档案材料,确保流程严谨、标准不降、档案规范;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检查会议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动真碰硬,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着力解决形式化、走过场问题,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财务方面,严格落实《双溪口镇财经管理制度》,认真核查财务报销凭证,重点检查票据真实性、事项准确性、手续完整性及附件齐全性,同时,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原则,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台账、单独核算,定期检查资金拨付、使用及结余情况,防止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560008。
中共双溪口镇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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