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夷望溪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夷望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夷望溪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夷望溪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夷望溪镇《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整改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时间节点。
(三)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将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站所)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销号。
截至9月10日,巡察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茶产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积极。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制定了《夷望溪镇“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有关精神;
(3)制定了《夷望溪镇林长令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巡林各项要求;
(4)录制森林防火宣传音频,利用宣传车和广播在全镇区域内进行播放,增强居民防火意识;
(5)制定《夷望溪镇河湖库巡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镇开展专项巡河湖库行动;对毛儿冲水库“塌窝”进行了修复;
(6)制定了《夷望溪镇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顽瘴痼疾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了夷望溪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
(7)制定了《夷望溪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渡船大排查活动;
(8)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9)制定了《夷望溪镇地质灾害巡查整改工作方案》,完善了明白卡张贴;
(10)制定了《夷望溪镇油茶新造计划》;
(11)针对“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开展有欠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2)针对“河长制”工作开展存在漏洞问题及巡林质量有待提升、油茶产业发展决策部署不积极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2:落实上级任务搞变通。
部分村居为落实省委组织部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引领提升”行动采取变通手段。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落实上级任务搞变通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制定了《夷望溪镇发展壮大村(居)级集体经济规划》,规范集体经济支出管理;
(3)针对落实上级任务搞变通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由副书记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相关村(居)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3:理论学习不够自觉。
一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中心组学习走形式;三是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理论学习不够自觉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完善了《夷望溪镇理论学习制度》;
(3)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夷望溪镇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认识水平;
(4)针对理论学习不够自觉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机关支部书记、站所联合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4:行政执法偏软。
该镇在2022—2023年期间有8起渔业执法案件、1起林业执法案件、3起国土执法案件的处罚均低于最低罚款额度,1起销售专业燃放类烟花执法案件未收相关财物。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行政执法偏软”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2)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8版)》教育学习;
(3)开展了镇域内综合执法大行动,打击非法捕鱼、盗伐森林、国土侵占和违法销售烟花鞭炮等违法行为;
(4)针对行政执法偏软问题对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由分管领导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5:专项工作落实有欠缺。
一是民族宗教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团员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专项工作落实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召开了班子会,对中央宗教工作相关精神进行学习;
(3)对区域内民间信仰场所进行摸排,建立了台账;
(4)完善了《民间信仰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5)对机关站所的9名团员组织关系进行转接;
(6)针对团员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由组织委员对组织专干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6:违反政策谋取个人利益的情况有发生。
个别村支书在自家农庄范围内占用河道修筑水泥架,搭建钓鱼台,未及时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成了仙人溪村违规占用河道的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2)由镇纪委书记对仙人溪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3)制定了《夷望溪镇河道占用情况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区域内占用河道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
(4)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河长办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7: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有欠缺。
一是便民服务工作较为滞后;二是防返贫监测工作不精准;三是执行救助资金政策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夷望溪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夷望溪自建房管理制度》;
(2)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强自建房政策的宣传,指导村民申请验收;
(3)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有欠缺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4)已于巡察期间修复区域内损毁的路灯,方便群众出行;
(5)对全镇脱贫户、监测户开展户情调查;
(6)组织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村居报账员学习灾害信息工作培训,提升救助、救援能力;
(7)组织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村居报账员学习规范使用民政救助资金的各项政策,提高业务技能;
(8)针对防返贫监测工作不精准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乡村振兴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执行救助资金政策有偏差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便民服务工作较为滞后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联审联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8: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不严谨。
乡村振兴个别项目存在工程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不严谨开展了自清自查;
(2)组织镇村两级乡村振兴专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能;
(3)针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不严谨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乡村振兴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9: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
通过核实,夷望溪镇纪委在开展监督执纪过程中,执纪能力偏弱,对违纪行为深挖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由镇党委书记对纪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由镇纪委书记对仙人溪村支书进行批评教育;
(3)由镇纪委联合镇河长办对仙人溪村占用河道的问题督促整改;
(4)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村干部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镇党委书记上党课,开展警示教育。
问题10: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二是仍然存在奢靡之风。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实施细则》,加强对镇村财务的管理;
(2)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3)收回超范围列支工会活动餐费;
(4)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培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常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桌椅标准;
(5)针对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由党委书记对镇长、接待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针对接待不规范问题,由镇长对财政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7)针对超范围采购办公桌椅问题,由纪委书记对桂竹园村支书、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
问题11:财务监管不到位。
一是审批把关不严;二是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三是违规列支费用;四是违反财务结算制度;五是政府采购物品与实物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夷望溪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夷望溪镇财务管理办法》;
(2)对“一支笔”审批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3)收回敬老院违规支付的工程款、马石居委会松材线虫防治经费、虚列广告费用;
(4)对白条领取的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除治工作费用,补开劳务发票;
(5)召开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大会,学习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
(6)对大同村、红鹤村、夷望溪村、大樟树村、仙人溪村等5个村打至报账员或工作队员个人账户的问题,由镇纪委书记对5个村村支书及报账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7)对桂竹园村工程欠款结算不及时造成隐性债务的问题,由镇纪委、财政所组织人员进行了验收并完成结算;
(8)针对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镇长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林业站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0)针对敬老院违规列支开支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1)针对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12)针对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由镇长对财政所所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执法大队大队长等人进行警示谈话。
问题12:“三资”管理不到位。
一是村级“三资”登记管理不严;二是资产处置未经研究;三是组级集体资产清查不彻底;四是站所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夷望溪镇三资管理制度》;
(2)对镇村两级“三资”登记管理不严的情况进行清理;
(3)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4)由凌津滩居委会出让土地收归村集体;
(5)针对“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镇长进行提醒谈话;由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
(6)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学习“三资”管理制度。
问题13:“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走样。
一是项目竞标资料不符合规定;二是项目报账资料存在日期不符或内容雷同的问题;三是大部分村居工程研究的支委会、党员会议记录未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体现。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夷望溪镇财务管理制度》;
(2)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召开财务知识培训,学习《夷望溪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经纪律,规范财经行为;
(3)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走样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4)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走样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镇长进行提醒谈话,由镇长对财政所所长以及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由纪委书记对仙人溪村支书、报账员,大同村村支书、报账员,红鹤村支书、报账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问题14:工程领域监管有缺位。
一是虚列工程套取资金;二是工程量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夷望溪镇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的实施细则》;
(2)对镇域范围内工程领域监管有缺位的问题开展了自清自查;
(3)对兴隆社区质保金进行调账处理,收回桂竹园工程套取资金;
(4)对马石居委会、仙人溪村及松林村工程量不足的问题,由镇纪委、财政所重新进行了验收;
(5)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培训,学习《夷望溪镇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的实施细则》,明确财经纪律;
(6)针对工程领域监管有缺位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镇长、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镇长对财政所所长及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村级虚列工程套取资金的问题由镇纪委书记对大樟树村、兴隆社区、红鹤村、桂竹园村、夷望溪村、马石社区、仙人溪村、松林村等8个村(居)支部书记和报账员进行了集体批评教育。
问题15: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
一是“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到位;二是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三是个别党支部较真碰硬意识不够强。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村干部会议,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并在会上通报酒驾案的情况和处分决定,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集体警示教育;
(4)针对较真碰硬意识不够强的问题,由党委副书记对站所联合支部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到位,工程项目会议不真实的问题由镇长对财政所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6)针对议事决策不严谨的问题,由党委书记对纪委书记、纪检专干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16:存在违规用人情况。
一是违规超职数配备第一书记;二是部分村居违规聘用工作人员代替村干部履行职责。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违规用人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已免去超职数配备的第一书记职务;
(3)3个村居的违规聘用工作人员已解聘;
(4)针对村居违规聘用工作人员代替村干部履行职责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由组织委员对牧马口村支书、仙人溪村支书、凌津滩居委会支书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17:党建基础工作欠扎实。
一是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二是发文不严谨;三是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四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五是党委民主生活会不规范;六是组织生活会未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七是民主评议党员资料不规范;八是“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1)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欠扎实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已更换会议记录本;
(3)完善了《夷望溪镇文件审核制度》;
(4)党建办工作人员已入党,达到从事党务工作的条件;
(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由组织委员对所有村支部书记、两新支部支部书记开展集体提醒谈话;
(6)组织镇村两级从事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召开培训会,学习党务工作知识;
(7)已针对“不确定等次”的预备党员评议结果进行调整;
(8)针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发文不严谨的问题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办公室宣传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9)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由党委副书记对机关党支部支部书记、机关老干党支部支部书记、站所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1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由组织委员对组织专干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6720001。
中共桃源县夷望溪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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